愛眼,礙眼,愛演

很自豪的,因為小時候沒那麼的執著於玩電動玩具,或躲在棉被中看漫畫書,所以,現在我的視力總維持在十公尺外就可以把正妹的臉蛋、身材評分完畢,免得走很近時還猛盯著人家瞧,這樣難免落得被認為是個"怪叔叔"。

但最近事情有了點變化。

進入職場後,我的視力開始受到摧殘。

其實,寫程式對眼睛的傷害,並不是那麼的嚴重。通常,寫程式的人,你要叫他軟體工程師也好,或者編碼員也好,幾乎不可能瘋狂地敲著鍵盤寫程式,(瘋狂地敲鍵盤時,那應該是在打電動玩具。)   縱然有那樣的時候,可能也是靈光乍現的一兩分鐘。大部份時候是邊想邊寫,而且想的時間可能還比寫的時間多。

比較傷眼的是,看LOG找BUG。

有時,回報回來的問題,沒有註明發生的時間點,而且LOG資料量非常龐大。即使,我們鎖定了那個問題點可能產生的KEY WORD,用文字編輯器幫我們尋找,可能也是會找到一大串,這時,沒有辦法的我們,還是要硬著頭皮去看一下這些點是否有不正常的地方。

LOG密密麻麻,一行隔著一行,看久了眼睛就花了。

好吧好吧,我承認,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兇手。

其實兇手是手機上的遊戲。

手機螢幕小,遊戲聲光效果強,又需要很大的專注力,死命盯著螢幕。

盯久了,眼睛就疼了。

所以,放下手機,讓眼睛休息。

多看一點十公尺外的正妹,眼睛和心血管系統都會健康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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